劳动节| “怕麻烦”“不懂法”“打不赢”?支持起诉全力维护超龄劳动者权益!
来源:新会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5-01
当前社会,不少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选择再度回归劳动力市场。除少部分超龄劳动者外,大多数超龄劳动者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又因行业管理不规范,超龄劳动者年纪大、文化水平不高,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劳动权益易受侵害。
詹某等5人在某美食公司从事服务员,后被该美食公司拖欠数月工资,多次催讨未果。每人被拖欠工资数从1860元至18800余元不等。詹某等人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该公司已于2022年关闭。
“怕麻烦”“不懂法”“打不赢”?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虽有维权意愿,但或多或少都存在“怕麻烦”“不懂法”“打不赢”的消极心态,对于如何维权、去哪维权、如何收集证据、能否胜诉等问题存在维权担忧。劳务关系导致维权途径单一。詹某等人曾申请劳动仲裁,但因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向其作出了《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詹某等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举证能力弱导致关键证据缺位
詹某等人就该案向新会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由于法律知识欠缺,詹某等人手头上仅有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未能提供就职的美食公司拖欠其工资的证据,甚至不能提供任何他们属于该美食公司的员工的证据。这些关键证据的缺位,可能会导致案件败诉的风险。
全方位协助补全证据链
扭转证据不足的劣势局面
为深入收集案件证据线索,消除当事人维权的“消极心态”,在尊重当事人起诉意愿的前提下,承办检察官逐一与涉案劳动者进行详细沟通,并仔细查阅他们与经营者对话的聊天记录。最终在其中一个劳动者的聊天记录上,发现其因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叫公司出具的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明》。在此之前,劳动者因诉讼能力不足对该关键证据熟视无睹。该《工作证明》恰好为证明劳动者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为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该案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涉案美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询问,并以笔录的形式进行固定。在调查询问中,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确认了上述劳动者均为其公司员工,并确认劳动者所诉请的工资数额。
据此,新会区检察院在劳动者欠缺关键证据的前提下,协助劳动者形成充足的证据链,圆满弥补证据不足的劣势情况。新会区检察院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法院经审理,判决全部支持上述劳动者的诉讼请求。
“民事检察+劳动仲裁”职能互补
借外力提升权益保护力度

2023年4月,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联签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民事检察工作衔接的意见》,明确双方职责,确定线索移送、办案配合、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实现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有效衔接。
一方面,区人社局对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者驳回仲裁等裁决的案件,认为可能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可将线索移送区检察院;认为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涉嫌虚假诉讼、仲裁的,及时将情况告知区检察院。另一方面,区检察院在收到线索后及时审查并向区人社局反馈,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支持起诉、跟进工作。
借助外力拓宽办案工作触角,共同合力打通劳动者维权堵点,为保护劳动者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法治化、常态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