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现有政法编制干警和政府雇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共82人,其中女性49人,占比60%;女性中层以上领导干部17人,占比51.5%,其中女性党组成员1人,检委会专职委员1人,部门负责人8人;女性员额检察官17人,占比60.7%。近年来,该院女干警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爱岗敬业,团结奋进,在构建新时代法律监督格局、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方面突显巾帼本色,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该院连续4年在江门市基层院业务考评中位居前列,女干警积极构思和参与开展的创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检警数字化案件办理协作平台等多项工作成为全省基层范例;荣获国家级集体和个人荣誉6个,省级集体和个人荣誉15个,市级集体和个人荣誉98个。近年来,该院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门市和新会区文明单位等多个荣誉称号。
一、党建引领队建,锻造一流队伍
该院党组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包括女干警在内的全体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和平安新会建设等中心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包括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李雅琛,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陈慧瑜、梁雪红,全省优秀公诉人卢怡等,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广东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江门市文明单位”、“江门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立功嘉奖达57人次。重建42年来,没有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二、服务中心大局,创造一流业绩
全体检察人员聚焦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在平安建设、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其中女检察官承办的案件总数2858件,占比58.4%。
扫黑除恶建功勋。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积极投身扫黑除恶工作中,依法批捕涉黑恶犯罪151人、起诉161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88人,发现涉黑恶线索27条。如检察官吴惠兰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一重大涉黑线索,并从入罪标准、资金流向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重要证据168份700多页,最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5个罪名成功起诉以蒋秾达为首27人犯罪集团,深挖“保护伞”9个,追缴“黑产黑财”6700多万元;该涉黑集团在当地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群众怨声载道,被打掉后,当地的猪肉、装修和水电等价格均明显下降,群众拍手称快;此案被列入“广东省十大涉黑恶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平安中国2018》作专题报道。又如在接访群众中发现一被害人数500多人的“套路贷”涉恶线索,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被害人言词证据,从整体上否定虚假借款合同的证明效力,最终以虚假诉讼等罪名成功起诉“套路贷”涉恶犯罪31人,提请民事抗诉5件。
护航企业促发展。以打击侵犯企业自主创新和经营权益等犯罪为抓手,坚持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的办案方式,强化对企业的司法保护。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1人,如成功起诉一涉案金额4.5亿元、涉案人数136人的特大制售假酒案,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有效保护多个国际和国内知名酒类品牌以及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案是建国以来江门市涉案人数最多的犯罪案件。承办该系列案的3名检察官中有2名为女性,卢怡还获得2020年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另外,该院所办理的案件中还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等2件,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4件,全省检察机关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精品案例2件。
公益诉讼赢公信。探索建立“公益诉讼部门+派驻检察室”的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触角优势收集线索,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发展。2017年以来,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32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件,位居江门市首位。召开全省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后作出监督决定,涉案的某纸业公司避免了7000多万元的退税优惠损失,保证该企业在疫情后顺利复工复产,体现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的实效。又如成功提起的全省首例非法盗采海砂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款项830多万元,为大湾区海洋资源环境提供司法保护。熊艳华、谭雅琴等女检察官作为上述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充分发挥女性冷静、细致的性格优势,认真严谨分析案情,及时引导侦查取证,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适用难题,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及之后开展的一系列社会综合治理立下汗马功劳。
维权救助暖民心。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加大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力度的同时保护未成年人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利。近三年办理强奸、猥亵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53宗、涉未成人案件240宗。建立全市首个检警医合作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支持今年全市唯一一宗对未成年被害人变更监护权诉讼并胜诉。同时,探索司法救助助力未成年人保护、脱贫攻坚,传递检察温度。近三年共决定给予救助34人,其中贫困户5户,贫困妇女12人、未成年人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86万余元。与基层妇联开展“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的岗家共建活动得到广东省检的肯定和宣传。检察官助理陈燕娟获得江门市检察机关“爱心护苗”优秀志愿者称号。
三、加强法治宣传,树立一流形象
建立“一厅两室”法治宣传基地。充分发挥机关大楼和两个检察室“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厅(室)”的平台优势,全面展示检察工作和法治建设成果。由于工作出色,该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名女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打造未成年人法治宣传阵地。成立“葵乡检察普法宣讲团”,为全区中小学校举办法治教育课共计200多场,覆盖学校100余所,受教育师生达9万多人。今年疫情期间联合区教育局通过“云平台”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人数达12万多名;该院是广东省的“青少年维权岗”,该院未检工作负责人李雅琛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抢占新媒体法治宣传高地。积极拓展“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法治宣传,大力运用微电影、微视频、H5等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所拍摄的微电影在省、市评比活动中多次获奖,其中《第六检察室》获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微电影类优秀奖、《新生》获全省青少年禁毒暨法治宣传创意大赛一等奖、《底线》获创意大赛荣誉奖。
四、聚焦持续发展,打造一流机制
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成功打造多个全省基层范例。以理念变革为引领推动多项全省创新机制,如在全省率先与公安机关合力打造数字化案件办理协作平台;以39个学校(社区)为基点创设全省规模最大的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体系;出台全省检察机关首份保障台港澳侨同胞权益工作意见,并建立检侨联络站,助力“双区”建设。
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深入抓好司法改革“精装修”。全面落实检察官等级升降管理和三类人员业绩考评等机制,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在江门市率先制定实施重点风险点内部控制管理、检察官司法档案、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指引、异地交叉评查案件等制度,加强对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多重改革下检察权运行的监督。
保障机制进一步夯实,有效满足司法办案需要。投入资金2300多万元,高标准完成全市面积最大、智能化最高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江门首个远程庭审系统、智慧饭堂系统等,预算和支出均高于全省同级院平均水平。